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视察报告
发布时间:2012-08-29 13:01 浏览次数:3137次    [打印] [关闭]
住房是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实现人民群众“住有所居”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明确要求,是各级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改善民生的重要目标。按照年初工作安排,6月下旬,县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常委、委员对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察看了魏墙、新丰和三产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听取了一些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总的来看,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工作决心大、组织协调强、建设起点高、推进速度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成绩显著。同时,在推进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基本情况
  我县住房保障工作从2007年启动,采取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和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以及棚户区改造的形式,截至2012年6月底,累计发放廉租房租金补贴974.698万元,受惠家庭1044户、总人数16255人,2012年1294户正在报名审核当中。累计新建廉租房1848套,完成投资1.9289亿元。其中2008年、2009年西沙惠民安居小区408套、2010年魏墙惠民安居小区576套、2011年魏墙民生小区552套、2012年魏墙民生小区312套。新建经济适用房904套,完成投资4800万元。其中2011年兴丰安居小区544套、2012年兴丰安居小区360套。新建公租房1432套,完成投资1.65亿元,其中2011年兴丰安居小区1024套、2012年兴丰安居小区408套。规划凤凰新城新建限价房2048套,目前已建成776套,完成投资1.7亿元。棚户区改造140套,完成投资3000多万元。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成效大,位居全省前列,2009年西沙惠民安居小区廉租房建设全省考评第一,省政府奖励87万元,2010年魏墙惠民安居小区廉租房建设也受到省政府表彰奖励。我县住房保障工作具有以下明显特点:
  领导重视,工作措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积极推进。一是强化组织协调。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统筹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重大问题,成立了保障性住房项目部和协调小组,具体负责建设工程的实施。二是加强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县政府先后制定了《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廉租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等住房保障体系政策文件,从制度层面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三是落实用地政策、保障土地供给。县政府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2008年以来,单列供应保障房建设用地1338亩,采取急报快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限,确保了年度用地需求。
  工作扎实,建设进度快。一是攻艰克难,确保建设进度。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新工作,在资金投放、运营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处于探索阶段的情况下,住建部门组织精兵强将,成立保障性住房横山项目部和分项目协调组,克服了资金短缺、征地难、拆迁难、施工难等重重困难,全力促进项目建设进度。2008年、2009年和2010年984套廉租房全部分配入住;2011年552套廉租房、544套经适房、1024套公租房目前全部封顶,赶年底前提前竣工,2048套限价房一期776套已建成并完成销售,二期1272套正在基础施工当中;2012年各类保障住房2010套目前基槽全部开挖,赶2012年底全部竣工。各年度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均能按要求或提前完成进度,确保考核顺利通过。二是创新思路,积极探索。住建部门坚持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危改房“五房”并举多渠道开辟房源,并积极探索“租售并举”和“共有产权”管理创新做法,将出售国有产权置换的资金用于新建保障性住房,对减小县政府配套资金缺口、推进项目建设起到积极作用。三是阳光操作,严格实行“三审两公示”制度。即对象申请--社区初审--首次公示--复审--审批--二次公示。配租配售均采用摇号制度,保证了住房分配的顺利进行。目前分配入住的西沙、魏墙小区的廉租房住户没有举报和上访案件。
  规划合理,质量标准高。一是选址合理。目前已建和在建的保障性住房西沙小区、魏墙小区、兴丰小区和凤凰新城位置较好,在县城附近或开发区,交通便利,发展前景好。二是规划合理。在规划布局上,部分采用了各类保障性房混搭共建的先进模式,使不同收入的人群共享小区环境、物业管理和公共服务,特别是公租房设计理念超前,灵活适用,可租可售。保障性住房小区基础设施健全,配套完善,环境良好,充分满足“宜居”要求。三是标准质量高。对施工质量、材料、工程造价严格把关,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被省市质检站认定为优质工程。
存在的问题
  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但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
  储备用地不足。目前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基本用完,储备用地仅能满足2013年廉租房建设,而2013年公租房、经适房建设用地没有着落,同时由于建设用地远超指标,保障性住房用地将面临很大压力。
  建设环境恶劣。主要表现为部门之间的配协调不力,征地难、拆迁难、有关群众要价过高、阻挡工程、强售建筑材料,哄抬价格等方面,严重干扰了保障房建设秩序,严重影响了工程进度。
  收入认定存在障碍。收入制度不透明,诚信体系不健全,隐形收入难以查证,给收入界定带来很大难度,只能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张榜公示等传统方法来认定家庭收入状况,难以保证认定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致使住房保障的目标不很清楚,分配有失公正。
  后续管理难度大。目前,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处于起步阶段,一些后续管理的机制不健全,特别是保障性房“住得进去、退不出来”。同时,住房保障实施机构不够健全,没有专职管理人员,工作经费难以落实,影响了住房保障工作的开展。
  建设资金缺口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除国家政策性补贴外,剩余资金由县政府筹集。就目前情况看,全县仅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按计划应完成3.69亿元,实际到位1.141亿元,资金缺口2.549亿元。施工企业垫资严重,影响工期,即使竣工交房但仍存在隐患。
  几点建议
  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一项关系民生、关系稳定、关系发展的系统性工程。我们认为,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努力:
  (一)强化责任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要重视项目储备,提前筹划明后年的项目用地和前期准备工作。二要严格目标责任制,按照上级下达的任务指标和时间要求,按时排出项目建设进度表,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责任单位实行责任追究。三要建立协调保障工作机制,针对征地、拆迁、建设环境整治等环节应针对具体情况成立强有力的保障机构,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拓宽资金渠道,解决资金问题。要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住建部等七部门近日发出通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前国内好的做法有两种形式。一是BOT融资模式。即廉租房建设由政府提供土地,房地产商利用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并在特许期内经营管理该项目,房屋以租赁形式投放市场,当开发商收回投资并赚取规定的利润后将整个廉租房项目的经营权交给政府。在此期间,政府要对该项目建造成本、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经营管理等进行全程监控。为了吸引开发商投资,政府还可对合作企业实施贷款担保与贴息优惠支持。二是“租售并举”和“共有产权”模式。按照一定比例,将廉租房、公租房出售给符合条件且具备一定购买能力的家庭,住房户拥有一定产权,踏实满意,而回笼的资金政府再用于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二要出台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付款计划。在工程招投标前,明确工程建设的投资、付款比例、付款期限,让合作企业开工有底,交工保底,避免工程建设和交付过程中的尾工及拖扯现象。三要加强资金监管,建设资金和租金的管理要定期公布监管结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三)探索机制、规范管理。针对城市中低收入家庭认定难、住房分配难、后续管理难的问题,建议县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出台相关管理办法。一要加快建立全县统一的住房信息管理系统,由政府牵头协调公安、社保、住建、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形成查询、审批、统计、监管合力。二要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分配和退出机制,实现公开透明运行。建立退出办法以及对拒不退出人员的处罚办法,明确处罚执行部门,提请司法介入,加大惩处力度,坚决打击拒不退出行为,将住房分配到最需要的家庭。三要完善配套设施。今后的保障性住房要尽量安排在近期重点发展区域、产业集中区域和公共交通便利的区域,使保障性住房在商品房建设中占有一定比例,并配套建好市政基础设施,改善保障对象的生产生活条件,避免形成新的城市边缘区和城市“贫民窟”,让中低收入群体与其他群体共享城市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成果。
  (四)加强宣传,促进和谐。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手段,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工作的宣传,让广大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和企业明确住房保障工作的政策,从而进一步提高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住房保障体系的加强更应被赋予一种社会责任的意义。在这个过程中,政府的作用举足轻重。只有切实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全县上下齐努力,平衡社会各阶层利益关系,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才能得到有效解决,“住有所居”的目标也才能够得到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