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区农村公路建养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19-01-23 09:28 浏览次数:12864次    [打印] [关闭]

关于我区农村公路建养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区“四好农村路”建养情况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2018年10月中旬,区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我区近年来的农村公路建养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农村公路的建养基本概况
      近年来,横山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建设,把农村公路作为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抓手,多方争取资金,持续加大投入,大力实施“村村通”“油返沙”整治等工程,目前区境内公路总里程达3730公里,路网密度0.84公里/每平方公里。其中,高速公路85公里、国道35公里、省道110公里、县道公路260.2、乡道公路310.8公里、通村公路2929公里,由我区列入养护的农村公路3500公里(县、乡、村道路),不仅实现了全区361个建制村100%畅通,而且部分自然村也通了水泥(油)路。养护模式由原来单一的农村公路养护站和镇政府雇佣村民每年每公里1000元就近养护,变为选聘两家养护公司对县乡公路以公司养护模式养护。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养护意识差。
      近年来,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通乡通村路建设快速推进,但是相应的宣传力度没有跟上,道路沿线宣传标语不多,宣传内容形式不丰富,导致部分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差,相当一部分农村公路存在以建代养、有路不养和建好失养等问题,加之不少沿线村民,从个人利益出发,在公路两侧非法建房、开厂、设店、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使多处公路形成街道化路段,造成公路排水不畅,降低了公路的使用寿命。
     (二)通村公路等级低,道路路况不佳。
      目前,我区农村公路三级路段74.2公里,四级公路239.4公里,等外公路3187公里。通村公路大部分为四级路或等外路,弯急、路窄、坡陡,虽通不畅,已不能适应目前农村交通发展的需要。更何况我区部分农村道路常年超负荷服务,大吨位、超限车辆对道路破坏十份严重,部分农村道路不堪重负。如横山街道办事处、雷龙湾镇、高镇等乡镇境内的农村道路运煤车等大吨位车辆常年通行,对路面破坏严重。
     (三)管养体制不健全,养护资金欠缺。
      公路法明确规定“县道县养,乡道乡养,村道村养”,然而我区大部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不到位,抗灾能力脆弱,遇到雨雪天气容易出现水毁、路面结冰等情况,影响公路效益的正常发挥。且农村公路的养护资金需要地方配套,由于地方财力有限,地方配套也只是停留在群众投工投劳这一部分,杯水车薪,根本无法解决农村公路建设巨大的资金缺口问题,致使农村公路建设的标准不高,配套设施不完善,影响了农村公路的长远发展。例如,榆林至靖边二级过境路线大古界途经长城段,因工程便更大,配套资金到位不足至今无法通车;陕能赵石畔电厂进厂道路和波殿路,因资金不足致使工程不能全面施工,成为制约两个大型企业燃料用煤不足的瓶颈。
     (四)路政管理效率低,安保工程不到位。
      由于我区农村公路里程长、分布广,靠养护站一家管理有点力不从心,加上基层路途较远,养护人员责任意识不强,养护人员大部分时间消耗在路上,养护效率低下。还有安保工程,不能及时跟上道路建设进度,安全设施、标志不完善,为安全行车埋下隐患。
     三、建议和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规划先行。
      农村公路不仅是农村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也是干线公路交通量的主要来源。农村公路规划要以干线公路规划为依据,以实现农村公路联乡通村,提高农村公路的通达深度与晴雨通车水平为目标,以“保通求畅”的原则,对于人烟稀少的山区以“保通”为主,对于人口密集地区应重点以“求畅”为主,规划中要注重区域生产力布局,注重与城镇化、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相衔接,进一步完善路网结构,为我区农村公路的科学发展、快速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注重建设质量,做好民生工程。
      注重农村道路建设质量,重视尾流工程的建设,纠正施工单位把工程款到位情况与保证工程质量划等相对的错误理念,杜绝因资金短缺就停止排水边沟等附属设施的建设,导致出现就建就毁,新路水毁,毁路再建的恶性循环。在大力实施安保工程的同时保护好公路沿线的自然环境,努力建设生态型农村公路,实现可持续发展。交通规划、管理和执法部门应共同协商,从实际需求出发,在事故多发等重点路段设立警示标牌,震荡减速带等设施,使农村公路真正成为老百姓的平安之路、幸福之路。
    (三)建立长效体制,维护路产路权。
      公路不仅要“管”当前、更要“养”长远。建议成立路政管理协调组织,政府出台治理超载和损坏公路处罚的规范性文件,统筹路政、运管、交警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把长期在重点路段进行检查、执法作为长效工作机制固定下来,综合整治目前的沿线乱搭乱建、损坏公路设施、超限超载运输等危害公路行为。建立镇、村共管机制,配合超限墩、限高架等设施,净化公路环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同时,学习借鉴外地经验,政府与各煤炭企业签订协议,即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运输限载标准,如发现煤矿超限装载,煤炭企业必须罚交一定道路修护费,对政府在交通安全检查中发现两次超载的运煤车辆,通报各煤矿不得允许该车再运煤。保护农村道路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
    (四)做好农村路建养资金筹措、拨付、运作工作。
      一是管好政策资金。对上级安排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专项资金,必须做到专户储存,专项公开,专款专用,分级负责;要切实加强监督审计,公开资金使用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截留。未完工的养护工程项目资金以及当年的管理养护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二是吸纳社会资金。对地处山区,修路成本高,仅靠国家补助资金且建设资金缺口较大的地区,在尊重农民自愿的前提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积极引导农民出资出劳,筹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同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尤其是直接受益的各类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创业成功人士捐赠资金,支持公路建设,解决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
     (五)加大宣传力度,强化队伍建设。
      一是采取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加大道路养护宣传力度。要让老百姓充分认识到,“修路有政府,养路靠自身”,的“主体”地位,做到走路、护路,养路、爱路。二是镇、村应成立相应的农村公路管养机构,担负起所辖区域的农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责任。如塔湾镇把养护费集中起来统筹使用,不仅提高了养护效率,也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养护经费及时到位,发挥作用。三是制定公路养护员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公路养护员的养护路段、养护标准和养护要求,实行公路养护员由公路所经过村的群众公开推荐,确保公路管护见形象。四是建立定期检查评比制度,每月由辖区镇政府与村委会干部进行一次巡查,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管护人员立即整修,年底由镇政府、村委会干部、群众代表组成评议组进行评比,对公路养护管理不达标的,扣发补助和工资,并及时更换公路养护员,根除只挣养护费不养护的问题。对公路养护好的村和养护人员进行适当的物质奖励,使公路管护步入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