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
发布时间:2014-03-20 16:47 浏览次数:1931次    [打印] [关闭]

朱  芸

 

在十八大报告中,共提及城镇化建设七次,其中最为重要的有两次,第一次出现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经济目标的相关章节中,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载体;第二次出现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相关章节中,城镇化建设从局限于区域协调发展,扩展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载体,上升到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点。

2013年3月17日,李克强总理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推进城镇化,核心是人的城镇化,关键是提高城镇化质量,目的是造福百姓和富裕农民。

可见,十八大以来,城镇化建设一改往日“盖房子、铺摊子”的陈旧印象,被赋予了“新”的特点和方向。

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特点

新型城镇化已经摆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宜居之所,全面提升居民幸福感。

新型城镇化的“新”有三个特点:一是更加注重综合性和功能性。城镇化不仅仅是指高楼大厦和道路桥梁,同时还要考虑基础性综合配套设施,既要有硬件保障,也要有软件协调,以此来满足人们对舒适宜居的要求。二是更加注重生态环境、低碳环保。未来城镇化建设必然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道路,才能符合建成“美丽中国”的要求。三是更加注重人口市民化,即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就业、生活、居住等一系列问题。简而言之,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仅要求城镇化建设的外在观感,更注重人民生活内在的幸福感。

二、我县城镇化建设的现状

近年来,随着“12345”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和“四个一”工程的推广建设,我县城镇化建设取得了较大的成就,特别是“四城联创”启动以来,城镇面貌焕然一新,居住舒适度大幅提高

1、城镇化率逐年提高

我县总面积4333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总人口37万,其中农业人口32万,城镇化建设压力较大。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的城镇化率为51.3%,我县城镇化率为43.2%,有8.1个百分点的差距。

2007年-2013年横山县城镇化率

时间(年)

2007

2009

2011

2013

城镇化率(%)

30.9

41.5

42.6

43.2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在城镇化建设方面出台了优惠政策、加大投资力度,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小城镇方面做出了艰苦努力,但由于横山县经济基础薄弱,全县人口数量较大,农业人口占比高、二三产业发展水平不高等原因,目前只达到43.2%,要到2020年达到60%的小康值目标,还有17.4个百分点的差距。

2、城镇建设规划进一步完备

一是我县总体规划已经通过了市政府技术审查,报省政府待批。二是《横山县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实施细则》县人大已批复,于2013年3月8日开始实施。三是完成了南片区、城中片区、新增片区(原运动公园)、城西片区、城北片五个片区修建性详规的编制,规划用地面积170公顷,苗圃滩片区(小河路以北,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西,环城路以东)、东山片区的详规编制工作已完成了前期筹备工作。

3、城镇服务功能不断完善

仅2013年,全县共有13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其中新建项目6个,续建项目7 个,计划投资4.5亿元。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完成投资23180万元,较好的解决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城市供水、燃气、亮化、道路等各项事业有了可喜进步,特别是为了提高城市综合服务水平,在现有的南街广场、小河滩广场、中心区广场的基础上启动北街文化活动广场建设;河滨公园梁家湾大桥至杨市沟沟口段投入使用;新建水厕28座;大坝沟、东门沟、杨市沟三条沟渠的脏、乱、差状况得到治理;同时,城市保洁工作不断加强,城市“牛皮癣”被有效遏制,县城卫生大为改善,得到群众的好评

4、城镇宜居程度显著提高

通过卫生、食药、质监、工商、公安、交通等部门单位联合行动,对食品安全、市容市貌、道路交通、马路市场、渣土车等进行专项治理,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为确保蓝天工程、严格落实禁烧烟煤政策,我县空气质量良好天数占到80%以上;联合公安、社区、环卫等单位对宠物进行规范化管理,流浪犬乱窜的现象有很大的改观;对建筑工地进行扬尘治理,基本做到有施工围挡、冲洗设备、道路硬化等措施,对空闲地进行绿化治理,基本实现了裸露土地全覆盖。

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先后通过着力构建村矿和谐共建、深入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形成矛盾排查化解机制,着力解决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发展环境、发展转型、发展均衡和社会管理等难题。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全面实施“四个一”工程和“五个一号”精品工程,使城镇化建设工作显现出了“六个进一步”的喜人局面,即: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发展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魅力进一步彰显、发展资源进一步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普惠、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三、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

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政府承担着顶层设计和目标管理的重要角色。2013年,《榆林市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中,我县被纳入榆林市中心城区建设,其中,榆横一体化建设、2013年-2017年横山旧城区改造建设等多个建设项目被纳入实施方案,如何更好的落实新型城镇化建设值得每一位参与者深思。

1、提升城镇建设品位,增加城镇吸引力

抓住我县正处于城镇化建设高速发展期的时机,以“四城联创”为契机,努力提升城市建设品位。

一方面着眼防治“城市病”,发展城市低碳经济,改善生态环境。全面提高城镇绿化水平,扩大城镇道路、公园、居住社区的绿化面积,提升绿化的层次;充分利用水资源、太阳能、风能,倡导低碳生活,减少污染排放,实现城镇的整洁、绿化、美化、卫生、有序。

另一方面在推进新型城镇建设中,注重文化的挖掘、整合和传承,赋予新型城镇独特的魅力。如,利用波罗古堡、王圪堵水库、雷龙湾生态旅游等项目发展红色文化、绿色旅游;利用我县羊产业的良好发展势头,深度挖掘羊产业链,把我县打造成从羊子配种、饲养、销售到羊肉加工、羊肉小吃街、羊绒、羊皮制品制作与销售为一体的“羊县”。

2、改进城镇服务体系,增加城镇舒适度。

我县目前正处于快速城镇化的阶段,大量的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和大批的农民进城务工定居,这使得我县面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够等诸多问题。土地资源和城市水资源问题日益突出,如,西沙多个小区用水问题;城市环境污染加大,如,河道垃圾污染问题;城市交通日益拥堵,如河滨路、人民路交通拥堵、事故频发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都要求政府各部门紧密配合、无缝对接。在管理模式上,由城乡二元结构管理向城乡一体化管理转变,整合城乡公共资源,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品;在管理手段上,由传统的街道社区管理发展到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在服务对象上,由单纯满足户籍城市人口向满足常住城市人口转变,要把具备一定条件的,长期在城市生活工作的外来人口纳入到城市服务体系中;在服务水平上,满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前提下,要提供多层次、多类型、差别化的高中低档公共服务品。

3、降低城镇生存门槛,增加城镇包容性。

一个新型的城镇并不是高门槛,也不是只属于一部分人,而是能包容在其中生活的每一份子,新型城镇的建设应该更具包容性,政府应该把城市中的各个阶层的生活纳入中长期规划,为其提供生存空间和保障。

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由于外来人口管理与服务缺失,催生了大量的“不合法生存”人群与地下经济。如,我县大街随处可见的流动商贩、小吃摊点,他们大都为下岗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他们没房、没钱、文化程度低、技能差、年龄大,城镇化的高门槛把他们挡在门外,只能在和城管进行“猫抓老鼠”般游戏中侥幸生存。

新型城镇化建设就是要做好现存的“地下职业群体”转化工作,避免因采取简单化的打击取缔方式而激化矛盾,形成大规模冲突。一方面要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因为随着城镇化的推进,住房问题成为重大的民生问题,解决外来务工人员等社会弱势群体的住房刚性需求,实现居者有其屋是“人的城镇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也要合理规划房地产发展项目,避免房产泡沫,造成房产有价无市的尴尬局面,借鉴一些城市盲目扩张的经验教训。另一方面对小摊小贩可以规定时间、地点,形成早市、夜市等,既方便监管又能积极引导“地下职业群体”转向合法经营,防止他们向城市犯罪群体转变,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面对外来人员,“有话好好说,互相尊重、理解对方的难处”,应该是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尤其需要谨慎维持的价值取向。

4、完善城镇保障措施,增加城镇安全感

不少农民想进城但又不敢进城,主要是担心进城后缺乏各种保障,生活质量不升反降,没有安全感。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高度重视社会事业发展,为进城农民提供有力保障。一方面强化就业保障,在增加就业岗位的同时,通过减免费用为新落户城镇和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就业培训,并在工资、工伤保险等方面提供保障。另一方面政府应加大投入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逐步消除差异,实现社会保障均衡化,使农村居民进城后与城镇居民享受到同等的养老、医疗、教育、失业和生育等社会保障。通过将新型农村社区居民纳入城镇医疗、养老保障范围,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等方式全方位提高城镇安全感。

5、培养城镇独特个性,增加城镇文明度。

新型城镇化的独特魅力来源于个性鲜明的文化特色,正如北京包容、上海时尚、广州休闲、西安厚重。独具特色的文化,承载着城镇的历史,展示着城镇的风貌,体现着城镇的品格,是一个城镇魅力的集中展示。然而,一个城镇展示出什么样的个性恰恰取决于生活在城镇中的每一个你,每一个我。

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人的城镇化”,是“人的市民化、文明化”的过程。学文明、讲文明、做文明人,每一位市民的素质提高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又一个重要目标。

一方面,大力实施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加强对市民的思想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深入开展市民道德实践活动,引导他们学习市民文明公约和文明行为规范。通过建立健全对外来人员的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机制和体制,和各类艺术文化等形式,增强外来人员融入意识,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心;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典型,能发挥典型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引导广大市民见贤思齐,把从典型身上感悟到的高尚道德情操和道德观念,逐步升为相当稳定的信念,转化为道德行为,形成一个典型带动一群先进的“滚雪球”效应,从而树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德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以新的文明理念全面融入新型城镇生活。

另一方面,注重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针对突出的不道德、不文明行为,在新闻媒体上运用照片、电视镜头和文字等形式给予曝光。引导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不良风气,自律不文明行为,达到市民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约束自己的目的,不断提升市民群众的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新型城镇化建设正是通过每一位城镇居民素质的提升,来提高城镇文明度,从而彰显城镇的独特个性。

总而言之,新型城镇化之“新”,就是要区别于“造城运动”,真正将工作重心转移到进城人口的权益上来。我们不能为城镇而城镇,发展城镇的目的是为人服务。新型城镇建设的一切应当围绕人来展开,要树立牢固人本思想,创造良好的人本环境,形成良好的人本气氛,产生良好的为人服务的功能。换句话讲,新型城镇化建设就是要使城镇具有人情味,要通过吸引力、舒适度、包容性、安全感、文明度的全方位提升来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感。

 

 

(发言人系县政协委员、雷龙湾乡副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