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土地确权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时间:2016-02-24 16:40 浏览次数:2337次    [打印] [关闭]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问题的重大决定》,对深化农村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而土地确权即为其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之一。土地确权事关群众利益,不仅是保障土地所有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保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是千千万万农民最为关注和关心的。我县县委、县政府对土地确权工作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但确权工作千头万绪,纷繁复杂,圆满完成我县土地确权工作时间紧,任务重。

一、基本情况

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确认和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明晰农户承包土地的四至、面积,建立完善的土地承包档案,对于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快土地流转步伐,促进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我县是全市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面积比较大的县,“二调”耕地面积达180万亩涉及全县360个行政村,2583个村民小组,6.15万农户,工作量非常大。总体而言,我县土地确权工作有以下特点:

(一)行动早,部署快,定位高。根据市委要求,我县县委、县政府迅速就土地确权工作召开会议,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横山县农村土地承包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要求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组织人员,摸清基本情况,科学制定方案,明确土地登记范围,强力推进了我县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保障实,督导勤,考评严。在我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及时拨付所需资金1500余万元,确保了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工作中,我县建立县级领导包抓责任制,并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进行指导和不定期召开调度会议,每周五汇总进度情况,通过工作简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了政府考核内容,实行刚性考评。

目前,我县土地确权地块勾绘比例已达78.8%,完成一榜公示的村民小组806个,完成电脑绘图的村民小组占比49.8%。工作进度居全市前列。

二、存在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面广量大,耗时长,要求每宗农村土地的各项基本情况如位置、面积、地类、权属等一一搞清楚,这样就势必在实际工作中引发一系列矛盾和问题。

(一)宣传工作不到位,农民参与积极性不高。在土地确权工作中,我县虽然也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由于农民群众受文化、经济条件等多方面影响,对开展土地确权工作意义认识不足,确定土地权属这颗“定心丸”已没有一轮土地承包时的“效力”,农民甚至害怕新的政策会对自己的权益造成损害,一些土地拥有少的农民,害怕通过土地确权,下一步就是土地的“私有化”,自己太吃亏;土地拥有多的农民担心通过土地确权,下一步国家又会征收一些税费,自己得不偿失,因此对确权工作不能积极配合。还有一些农民在土地确权中还存在“占便宜”思想,多报土地数目。由于我县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多,部分农户举家外出,难以联系,给调查摸底、指界确认签字等工作带来很大困难, 影响了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镇、村干部认识不到位,主观畏难情绪突出。我县有些村、镇干部对土地确权工作认识不到位,对“长期不变”的政策吃不透,存在“既然土地权属不变,确权的意义何在?”这样的疑惑,对群众提出的问题不少乡镇干部不敢正面回答,加之土地二次延包至今农村人地矛盾非常突出,农民希望再次平均分配土地的“公平诉求”与国家长期执行的“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土地政策矛盾,很多乡镇、村组存在畏难情绪,担心因为土地确权引发新的矛盾,成为农村新的不稳定因素,抱有观望的心态,这也制约了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 

(三)土地权属界址不清,确权难度大进度慢。农村土地的确权是稳步推进土地流转的基本保障,也是实现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重要环节。由于现有的土地承包关系是在一轮土地承包基础上延包形成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明确规定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中央、省、市各级文件反复强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坚持“大稳定、小调整”,但随着确权工作的开展,土地相关矛盾纠纷凸显。一是历史问题得不到解决,最新问题得不到改善。农村土地问题由来已久,权属界址不清晰是农村实际存在的问题。尽管相关工作人员在确权过程中会调阅很多历史资料、数据,但是时间是不断发展的,农村的土地归属情况也是不断变化的,很多深层次的历史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部分隐蔽性问题很难发现并未得到妥善解决;旧的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新问题却不断出现,一旦工作过程出现遗漏,在遇到新情况新问题时不能及时处理,就会埋下矛盾隐患,阻碍确权工作的进行。二是横山镇、白界、雷龙湾等乡镇近年来由于土地的开发利用,农民对土地制度的变革十分敏感,在我县土地确权中存在的问题多、矛盾大,且难以协调解决。如白界的孙家湾村五组,全组40户农户,182人,耕地210亩,土地确权工作开展以来,22户农户要求进行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进行土地登记,18户农户要求依据二轮土地承包事实进行确权到户登记。三是我县一部分村镇存在土地权属不清的问题,如北部风沙草滩区的一些乡镇,由于地貌特征,部分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数量、四至界限概念模糊,有些村组二次土地延包证件、档案不全,而且一些“土合同”引发的土地私下调整也带来不少潜在纠纷。四是我县南部丘陵沟壑区山大沟深,航拍困难,土地丈量、标记难。

三、几点建议

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新时期新阶段农村改革发展的必有之路。一方面,牵扯面广,利益攸关,敏感性强,牵一发而动全身;另一方面,政策性强,工作量大,要求严格,如何将其做实做好,也成为放在我县领导、干部面前的新试卷。在工作中,我认为应着力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强化宣传引导,把动员农民的广泛参与作为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方面。在宣传中要做到“知农民之所思,想农民之所忧”,把握农民心理,找准宣传的切入点,避免整篇的政策赘述,将国家的政策、法规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大宣传。让农民群众知道,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对国家来说,是“知家底”、“保耕地”、“求发展”,是促进土地有序流转,突破农业土地规模经营的瓶颈,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动力源泉,是化解农村土地纠纷的有效途径。对群众来说,有利于“护权益”、“拓融资”、“强增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我县外出打工的农民较多,要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确保农民对政策认识到位。

(二)扎实做好工作,确保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承载着农民的希望,在工作中,要加强对业务干部宏观政策、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其了解土地确权工作的相关政策,熟悉各个环节的业务知识,以便更好地适应工作,在工作中全力以赴 ,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使土地确权工作走上新的台阶。

(三)利用群众智慧,解决土地确权工作中的矛盾纠纷。一是要吃透政策精髓,善于因地制宜,推广土地确权工作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在土地确权中,既要遵循大的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又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对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做法、有利于群众生产生活的做法在全县范围内推广。韩岔镇在土地确权中提出了“小块变大块,散块变集中”的工作思路,通过政府引导,治理出了大量优质农田,人均耕地增加。如吴新窑村在土地整理后,农民由以前人均两亩多耕地增加到人均四亩多耕地。在此次土地确权工作中,政府抓住机遇,积极引导,鼓励农民土地整合,着力于提高土地综合效益,在确权工作中利用村民自治方式,在原有集体土地不变的基础上,治理出的耕地按现有人口分配,较好地解决了人地矛盾问题,且由于土地质量提高,数量增加,土地确权工作群众积极配合,成为我县土地确权中较为成功的模式。二是要民主公开,做好公示工作。如南塔办事处在土地确权中,以村为单位,组织有威信、讲公道的老党员、老村干部参与人地情况清理核查工作,在不违背政策法规的前提下,村民自治、民主决策,实行“一村一策”的办法,土地确权工作进展较为顺利。同时在利用好村镇集会等人员集中的时期进行公示外,还可利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让农民了解公示内容,确保公示工作到位,避免为后期工作埋下新的矛盾隐患。三是建立土地权属纠纷仲裁机构。农村的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存在一定的难度,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存在土地权属纠纷问题,要想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建立由国土、农业、住建、公安、检察院、法院等联合组成的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仲裁机构,对农民群众中存在的土地权属争议,包括土地所有、使用、经营、承包等各类纠纷进行仲裁,真正化解农村土地矛盾,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发言人:县政协委员、县政协提案办主任、民盟横山县小组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