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县精准扶贫的实践与思考
发布时间:2016-02-24 16:21 浏览次数:1001次    [打印] [关闭]

王海银

 

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对新时期扶贫工作的新要求,也是深入推进扶贫工作,实现我县“三年稳定精准脱贫、五年全面建成小康”目标的重要举措。为了探索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思路,总结经验,创新机制,找准症结,拓宽渠道,全面推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促进贫困村脱贫、贫困户增收,确保到2017年全县“摘帽”,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结合多年扶贫工作经验,和大家共同探讨精准扶贫工作,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贫困现状

横山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连片特困地区吕梁山片区贫困县,中国革命老区县。全县2011年有贫困村202个,现有贫困村74个,五年脱贫128个;2011年有贫困人口88400人,现有贫困人口28335人,五年脱贫60065人,贫困村、贫困人口分别占全县行政村的20%、农业人口的8.8%。贫困发生率由27.3%下降到8.3%。然而,目前剩余的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自然条件较差,基础设施落后的区域,因灾、因病、因学等致贫返贫现象时有发生,都是难啃的“硬骨头”。

二、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近年来扶贫开发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我县基础差,底子薄,贫困面广,贫困人口多,因此,在精准扶贫工作推进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农村情况错综复杂,精准识别比较困难。一是在入户调查时农户不讲实话,不如实报告收入,给精准识别带来困难;二是许多农户长期外出,不能及时参与识别,给精准识别“回头看”带来不便;三是富裕农户不愿退出贫困户,不愿在退出协议书上签字,使不符合贫困要素的农户难以退出贫困序列;四是已脱贫人口因病、因学、因灾、因婚返贫现象较为普遍,难以准确界定。

(二)主观脱贫意识差,扶贫效果不明显。一是大多数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思想观念落后,满足于自给自足,安于现状,缺乏脱贫致富的动力;二是部分贫困户不愿积极主动就业,不从事生产经营,“等、靠、要”思想严重;三是受自然条件限制和农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部分贫困户主动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不高。

(三)扶贫资金投入不足,精准脱贫效果较差。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点在于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发展壮大优势产业,但我县目前的扶贫资金投入严重不足。一是全县361个村只有34个贫困村被列为“十二五”整村推进项目村,国家仅仅安排每村80-100万扶贫资金,既要搞基础设施建设,又要发展增收产业,有限的扶贫资金难以发挥出更大的脱贫效益;二是产业项目扶持资金每户不能超过5000元,难以壮大产业规模。三是大部分贫困村、贫困户没有项目支持和资金扶持,精准脱贫效果较差。

(四)脱贫时限紧,脱贫任务重。根据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必须在2017年实现整体脱贫,两年内完成贫困县“摘帽”,74个贫困村,28335贫困人口脱贫,时间紧,任务重,是对全县党员干部和贫困农户的严峻考验。

三、思考与对策

如期实现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三年稳定精准脱贫,五年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宏伟目标,我认为要切实增强“三种意识”,认真把握“四个精准”,着力解决好“四个问题”。

(一)增强“三种意识”。

1、增强政治意识。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决策部署。我们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做好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

2、增强责任意识。精准扶贫与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我们要把贫困群众的事时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争当精准扶贫排头兵,为精准脱贫做贡献。
    3、增强创新意识。探索适应新时期扶贫开发新常态,创新资金投入、扶贫模式、行业支持、社会参与等工作,切实提高扶贫开发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把握“四个精准”,着力解决 “四个问题”。

1、精准识别,动态管理,着力解决“帮扶谁”的问题。

精确识别是精准扶贫的前提。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精准扶贫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深入镇村检查指导精准识别工作。各镇村都按照精准识别的方法和程序,严把贫困申请关、入户调查关、民主评议关、公示监督关、确认审核关“五关”,精确瞄准扶贫对象。全县建立了县镇村三级互联互通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平台,将贫困村、贫困户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共接共享,真正打通了党员干部与扶贫对象的“最后一公里”通道。

2、精准分类,结合实际,着力解决“扶什么”的问题。

精准分类是精准扶贫的核心。精准划分致贫类型,分类施策。对入学困难贫困对象,落实济困助学资金,确保不因贫辍学,不因学返贫;对就医难贫困对象,实行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等优惠政策;对因病、因残、孤寡贫困对象,落实兜底扶贫保障政策,解决后顾之忧;对居住偏远,就地无法脱贫贫困对象,采取有序引导实施移民搬迁;对有劳动能力贫困对象,提供产业帮扶资金,通过发展产业脱贫致富;对有劳动能力但没有发展产业能力贫困对象,免费提供就业服务;对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发展产业意愿贫困对象,鼓励引导他们依法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或入股,参与合作经营。

3、精准帮扶,狠抓落实,着力解决 “谁去扶”的问题。

精准帮扶是精准扶贫的关键。进一步完善“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工作机制,通过“镇抓落实,部门牵头,干部帮扶,社会参与”等手段,明确扶贫主体,落实帮扶责任。一是实行单位定点帮扶,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和驻村工作队。贫困村不脱贫,帮扶单位和工作队不脱钩。二是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确保特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帮扶责任人要帮助贫困户找准脱贫项目,制定脱贫计划,积极为贫困户引进项目、筹措资金,确保按时脱贫。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坚持政府引导,动员企业、社会团体、公益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扶贫开发,为实现“三年稳定精准脱贫、五年全面建成小康”奉献一份责任和爱心。

4、精准管理,健全机制,着力解决 “扶得上”的问题。

精准管理是精准扶贫的保障。着力推进扶贫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确保扶贫“扶到点上,扶到根上,真扶到家”。一是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县级各部门、镇村都成立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了党政一把手为精准扶贫第一责任人,形成全民动员抓精准扶贫的良好态势。二是健全资金保障机制。精准施策、重在落实,完善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投向贫困村、贫困户,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类资金的扶贫效率。三是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县委、县政府组建了由纪检、监察、组织、人社、扶贫、两办督查室为成员单位的精准扶贫工作督查组,在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采取不定期督查和按月、按季、半年、全年对参与扶贫的镇村、部门单位、党员干部进行督查考核。各镇也成立了精准扶贫督查组,不定期对本镇精准扶贫工作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上报县精准扶贫办公室。县委、县政府在年度考核时也将精准扶贫纳入部门单位、镇村和党员领导干部绩效考评,提高精准扶贫在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中的分值,并落实精准扶贫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发言人:县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