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四次会议提案选登:关于加强我县农村法制教育的建议
发布时间:2015-05-20 10:3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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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我县农村法制教育的建议
提案者:横山县民盟小组
我县“六五”普法活动启动以来,通过得力的普法措施,营造了良好的普法氛围,形成全县上下联动、城乡同步开展、成员单位齐抓共管的大普法格局。我县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普遍提高,依法表达诉求的意识明显增强,农村基层干部依法行政、依法执政能力明显提升。普法工作的开展对加快我县依法治县进程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为我县科学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过去在农村普遍存在的群体性事件大大减少,一些小矛盾、小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工作得到了较好的化解。但由于传统文化对其影响较大, “重权、重情、轻法、轻诉”观念在广大农民群众中表现依然明显。老百姓对打官司有一种本能的反感和恐惧,在处理日常生活纠纷时,倾向于找人说和、私了、上访等方式,加之对法律知识了解的较少,法律意识虽有所提高,但不会用法维权,依法办事,对法律没有信仰,所以动辄上访、缠访。在常规性普法工作中,如何进一步改变群众观念,掌握群众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新问题,及时给予法律支持,在我县还是个薄弱环节。
农村的发展对经济社会全局有着深刻影响,农村稳则天下安,农民富则国家强。随着经济发展中农民利益矛盾的多样化、复杂化,法治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最终要靠法治。只有加强农村法制教育,树立农民法治意识,从根本上提高农民法律素质,才能助力我县经济更好的发展。
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真正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村普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村法制教育的责任感,切实做好农村法制教育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是要从阶段性普法向经常性普法转变。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村法律服务机构,对于和农民生产生活有关的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坚持及时普及,降低群众法律成本,提供便捷、快速、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工作中不仅要着力于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更要提高群众将法律意识转化为正确应用法律的综合能力。
三是要抓好普法工作的“四性”。 一是注重紧迫性。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党和政府的执政理念、管理方式都发生了根本变化,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日益深入人心,这也就必然要求加强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共同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目标。二是增强针对性。在普法中要善于针对不同层次人员采取不同方法进行教育,积极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三是加强实效性。要加强法制文化阵地建设,形成浓厚的普法氛围,通过法律宣传与调处民间纠纷紧密结合,使群众深切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从而调动学法的热情。四是讲究趣味性。要抓住我县文化特点,进一步创新普法活动载体与普法形式,让生硬单调的法律法规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出来,并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进一步增强法律宣传的广泛性,让群众在耳闻目睹、潜移默化中受到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