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姓名: | 王 ** |
来信时间: | 2015-03-09 |
是否公开: | 公开 |
信件主题: | 建议政府对事业单位考核取消社会服务对象参加 |
信件内容: | 近年来县政府对各总门下属事业单位进行半年或年终考核时要求有不少于5名社会服务对象参加,对该单位进行评价打分。其实这对考核单位来说没有带来考核的真实意义,同时也给被考核单位带来很多的麻烦。因为参加的几名社会服务对象全部是被考核单位在考核前早已精心安排好的人员,在考核时服务对象面对考核单位说的全是一大堆的好话、优点等,这样就失去了服务对象参加考核的真实意义。为此建议:1、取消社会服务对象参加。2、考核单位根据各单位的半年工作或年终工作汇报情况采取电话抽查调查方法,以便服务对象能够真实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公证的评价。 |
回复时间: | 2016-01-19 |
办理情况: | 已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