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平台

信件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交流平台

信件内容

姓名: 横 **
来信时间: 2015-01-23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主题: 关于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商业噪音污染的建议
信件内容: 案 由: 交通、施工、邻居活动和商业设施是城市的四大噪音源。近年来我县针对前两者的治理力度很大,交通和施工噪音得到了控制,但是对商业噪声的治理工作相对薄弱,在县区各商业街区、农贸市场或娱乐场所,设置音响设备,采用高音喇叭或搭台表演等其他发出高噪音的方法进行吆喝,招揽顾客的现象随处可见。尤其节假日,各类店外促销活动锣鼓喧嚣,喊声震天,毫不顾及噪声对附近人群或居民造成的污染,有时还引起行人围观,造成交通拥堵,商业活动带来的噪声呈无序、泛滥之势,既严重危害周边居民的身心健康,又影响了我县文明城市的形象。 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将“商业噪音”归纳在“社会生活噪音”范畴之内,对于这类噪音,规定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但我县公安部门没有设置相关管理机构,也不具备相应的技术手段。环保部门具备这些条件,但只负责管理工厂噪音、建筑物施工噪音等有固定声源的噪音,不能超越职权执法。城管部门针对商业场所主要是管理有没有乱摆摊、乱搭建等,而不管噪音问题。这些法规、体制、部门职责方面的问题,使我县商业噪音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制止。 几点建议: 建议我县有关部门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有效整治: 一是认真开展工作调研。面对管理中的难题,进一步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研究和适用,深入调研,提出针对性工作意见,提请政府、社会治安综治部门协调,通过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解决目前行政管理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将商业噪声问题切实管实、管好。同时,积极通过地方立法,完善对各种商业、娱乐、经营场所的声音播放标准,对违规者的处罚等执法依据。 二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目前我县商场噪音无明确部门负责,没有统一的执法标准和管理方式,群众对噪音往往投诉无门、投诉无效。要管好城市噪音,执法部门应尽量落实到一个部门,建议由公安局牵头,建立环保、执法、文化、工商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110投诉热线统一接警、统一行动,从而提高执法力度和效率。 三是适时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在协作联动机制建立后,市公安局治安部门将牵头环保、城管、工商等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车辆、设备,集中时间、在一定区域内(群众反映强烈或商户集中地区)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查纠此类问题。 四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通过法律咨询、专家讲座、张贴海报、制作板报等方式,大张旗鼓宣传包括商业噪音在内的社会生活噪音的危害、防治及《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提高市民对社会生活噪音的认识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主动支持、参与治理商业噪音活动,对被查处的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一律予以曝光,以震慑业主,鼓励群众举报,切实加强对商户的日常监督。 五是倡导商家文明经商习惯。大力宣传文明经商行为,从源头上减少噪音,倡导文明、合法经营,注重市民安宁生活环境权益的保护,引导商家以人性化的促销手段吸引、留住客户,报纸、电视、广播等公众媒体可以通过新闻报道、评论、文艺作品等渠道做好舆论引导,多方面努力提高我县商家的文明素质。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6-01-19
办理情况: 已回复

满意度测评

你对该回复是否满意?
满意 基本满意 不满意
手机号码: *
查询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