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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姓名: 席 **
来信时间: 2015-01-22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主题: 政协委员席维的提案2
信件内容: 中 华 人 民 政 治 协 商 会 议 提案 横山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第 号 案由(题目):关于加强对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的管理,降低交通事故伤害几率的建议 提案类别: 提 案 者: 席 维 界 别: 无 党 派 通讯地址: 横山县电力局 联系电话: 18091236345 提交日期: 2015年1月22日 横山县政协提案委 案由:电动车、电动摩托由于环保、便捷、价格实惠,逐渐有取代摩托车之势,已成为普通老百姓较多选择的一种出行工具,随着街头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的日益增多,电动车主的各类违章现象也随之增多,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也呈高发态势,且事故伤害率也在逐年增加,因此,进一步加强对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建议、办法和要求: 一、 虽然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管理标准还未正式出台,但一般电动车的车速在30码以下,然而,有些车主在购买后进行改装,加快了行车速度,由于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的自重较轻,车速加快后也增加了危险性,建议交管部门加强管理和打击力度。 二、 加大电动车违规的处置。由于电动车纳入非机动车进行管理,对于电动车的闯红灯,随意掉头、逆向行驶、横穿马路、醉酒驾驶等违规行为,只要未造成交通事故,一般不进行处罚的,即使造成交通事故,处罚力度也较小,建议交管部门对电动车违规行为造成的伤害,均应加大处罚力度。 三、 要求电动车主上路佩戴头盔,电动车属非机动车,因此,对电动车的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四、 加强安全教育宣传。虽然目前还不能强制电动车主进行交通法规学习,但可通过电视宣传、发放资料、广场宣传等方式,向电动车主进行交通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对于电动车主违规的,建议交管部门将接受交规学习纳入处罚方式。 建议承办单位(供参考) 审 查 意 见 立 案 承办单位 转 来 信 参考单位 意 见 承办主管部门转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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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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