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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姓名: 王 **
来信时间: 2014-03-02
是否公开: 公开
信件主题: 关于加强对农民工管理服务的建议
信件内容: 随着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在我县,特别体现在民营企业中,农民工人数占到95%以上,农民工成为我县劳动力大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农民工从业情况看,还有许多问题需要尽快解决。农民工面临着就业压力大、社交有限、住房紧张、子女入学难、缺乏社会保障、收入不稳定和偏低等问题,使他们身心承受较大压力,极易诱发各类社会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关护农民工不仅仅是讨还工资的问题,更需要在加强管理和服务上下功夫。 建议: 1、加强对农民工管理与服务,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管理网络体系。农民工户籍所在地县、乡、村要负责对当地外出务工人员的管理,加强组织领导,村级组织建立外出务工人员花名册,动态掌握外出务工人员的情况,县、乡两级对外出务工人员实行备案,对每个人的基本情况统一编号入网,与用工单位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建立协调管理关系。 2、重视农民工正式组织的建设。农民工进城后力量较为分散和弱小,所运用的社会资源不但极其有限而且主要是乡土性的。 加强 农民工的党团组织、工会组织和其他民间组织的建设,不但有利于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扩大农民工的公民参与,而且有利于增强农民工的社会支持,培养他们的合作精神,提高他们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3、加强对农民工的引导和教育,增强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发展能力,加快他们融入产业大军的进程。政府在制定农民工的培训和就业管理规划的同时,制定对农民工的引导和教育规划,有效提高他们的城市工作生活的适应能力和法制意识。应进一步加大针对农民工的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基本素质,增强其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 4、改善农民工居住和子女受教育条件。改善农民工居住和子女受教育条件是增强进城农民工对政府和社会的认同与归属感的重要举措。相关部门应关注房地产租赁市场,让农民工租得起房;同时规划建设一部分农民工有能力租住,且符合基本安全卫生标准的简易住房,改善农民工的基本生活条件。接受义务教育是进城农民工子女的法定权利,也是我国科教兴国战略的基本要求,应多渠道解决好进城农民工子女的就学问题,让他们享有与城市孩子相同的受教育权利。 5、增强项目负责人对民工的关心,继续发挥民工学校的作用。 进一步强化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对民工生活的关心,切实关注农民工作业环境,给予农民工更多的关怀。继续深入推行建设民工学校活动,发挥民工学校的教育平台作用,积极开展相关的安全和技能知识培训。建设主管部门应定期检查跟踪培训效果。 6、积极扩大农民工在城市的公共参与。建立和健全农民工在城市的公共参与机制,不但可以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及时有效地将自己的需求反馈给政府部门,而且可以通过公共参与,增进与市民之间的合作、交流以及对城市社会的认同感、归属感,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建设。农民工在城市社会的公共参与形式不仅仅限制在社区公共事务的参与方面,政府在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时也可通过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征求农民工的意见和要求,还可以以一定的比例吸纳农民工进入各级人大、政协和群体等组织之中。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14-03-03
办理情况: 审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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